2007年12月11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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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同帮三民工
阮挺峰 张美琴

  本报讯  12月7日,面对前几天黄存华等3名民工送来的“情系民工”、“心忧弱民,尽心尽责”两面锦旗,玉环县司法局局长应玉林说:“这次的案件能这么快解决,得益于省高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的《关于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相互衔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。”在台州,这3人是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实现无缝衔接的首批受益者。
  11月6日下午4时,在玉环务工的黄存华、文平、杨礼友3人来到玉环县法律援助中心,就他们所在企业拖欠工资并悄悄转移变卖设备一事进行求助、咨询。他们被拖欠的工资款约8万元,主要是今年10个月的血汗钱,有的还是去年的工资欠款。
  了解情况后,该县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导黄存华3人提出法津援助申请,同时指导他们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,并指派一名援助律师提供法律服务。
  第二天一早,援助中心给黄存华等3位民工出具了《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》。凭着《决定书》,玉环县法院直接给予黄存华等人司法救助,准予缓收申请费和财产保全的担保金,并于当天下午对他们所在企业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。
  “原先,我们以为到年底才能拿回这笔钱,没想到半个月就解决了。”11月22日,黄存华和工友们在法院领到被欠工资时,高兴地说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阮挺峰  张美琴)